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2022-10-12浏览量:3959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上海市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等,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突发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工作,形成处置突发特种设备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事故后,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学校行政部门(一般为学院、部、处、室)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学校。学校主要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和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整合资源”的原则,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的结合起来,有效控制事故,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部门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特种设备事故,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深入第一线,掌控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二、预防措施

1、使用部门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在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2、使用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记录。

3、使用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使用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的特种设备和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和设施功能齐全有效。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和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

7、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加载和卸载要求缓慢平稳,运行期间要保持载荷相对平稳,压力容器处于工作状态时严禁拆卸压紧螺栓。

8、学校所属各单位及部门,应根据具体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制定本单位及部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三、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特种设备事故处置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长:主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 保卫处处长

  员:党委校长办公室、后勤保障处、资产管理处、科学技术处、教学实验中心、科技实验中心、财务处、学工部、教师工作部、宣传部、信息化办公室、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单位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事故类别及应急处置措施

1、特种设备事故主要包括以下事故:

1)电梯因人故障或者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

2)起重机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锅炉爆炸事故。

4)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5)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6)场内机动车倾翻、火灾等。

2、应急处置措施

1)学校及事故部门立即组织开展现场紧急自救,防止事态发展。

2)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施救与安全转送伤员,以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危害。

3)及时对事发现场周围进行防护,避免引发二次伤害,同时便于调查原因。

3、各类特种设备具体应急处置措施

1)电梯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①电梯失控而安全钳未起作用时,乘客首先按下急停按钮,同时要做好承受因轿厢急停或冲顶、触底而产生冲击的准备(一般采取腿、弯腰的姿势)之后利用通讯设施(如警铃、应急电话、手机)联系设备管理人员立即到现场组织营救。

②电梯在动行中突然发生停车困人时,乘客应保持冷静,随后利用通讯设施(如警铃、应急电话、手机)联系设备管理人员立即到现场营救。如果报警无效,可以大声呼叫,不要轻易扒门爬出,以防电梯突然开动。

③电梯运行途中发生火灾时,应将电梯在就近安全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较为安全)停靠,迅速利用楼梯逃生。

2)起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①起重设备吊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准离开现场,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域,在工作场地周围树立警示标志,等电力恢复或设备维修完毕后将吊运的重物放好后方能离开。

②若发生人员受伤,应立即进行求助,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

3)锅炉爆炸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旦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温水、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在保证自身安全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上报本部门及学校保卫处等相关部门。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4)压力容器设备及附件的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①当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发生爆裂、鼓包、变形、大量泄漏或突然停电、停水,使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周围发生火灾等非常情况时,必须紧急停止运行,并按有关操作规程依规避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②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爆炸停止后,在采取有关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5)压力管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①压力管道泄漏。应立即按工艺规程,操纵相应阀门和控制系统,立即降压停车;切断受影响电源,介质泄漏区域严禁明火和金属物品的撞击等,防止泄漏的易燃易爆介质燃爆;查明泄漏原因,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做好堵漏工作,做好消防和相关防护预备,同时疏散撤离现场无关人员;封闭泄漏现场、设置安全警戒线;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联系“120”急救电话,救助伤员;如有火情,立即联系“119”火警。

②其它如管道或支吊架突发变形、失稳等情况。应立即按工艺规程,操作相应阀门和控制系统,立即降压停车,并及时查明原因消除隐患;若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则执行压力管道泄漏处理方法。

6)场内机动车辆事故应急处置

①发生场内机动车辆倾翻事故时,应及时通知所在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到达现场进行施救。当有人员被压埋在倾倒机动车下面或驾驶室内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将被压人员救出,并采取警戒措施,防止场内机动车倾倒、挤压事故再次发生。

②发生火灾时,应采取措施援救被困在车厢内或驾驶室内无法逃生的人员,及时利用就近的消防设施进行初期火灾的灭火并及时拨打“119”救助求救。

五、后期处理

1、在事故和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尽快使教学、科研工作及环境恢复到正常状态。

2、事故处置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即对有关人员的安置、补偿、清理与处理等。遭到损坏的特种设备必须进行全面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事故应急响应结束后,相关职能部门和事发部门对所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有关负责人和责任单位或部门,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4、根据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单位或部门应认真做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5、对特种设备事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6、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