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2023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发布:2023-10-08浏览量:65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52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31号)文件精神,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提高服务”的工作要求,确保上海中医药大学春季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计 划 数

  

中西医临床医学

25

5

康复物理治疗

30

4

康复作业治疗

15

4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监督机构。

三、自主测试程序

(一)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2月25日、26日。具体报到时间,见官网公告。

地点:上海中医药大学(蔡伦路1200号)

2023年2月16日,校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ygzs.shutcm.edu.cn/)上公布我校面试资格线及参加我校面试考生名单。凡符合面试要求的考生,须于2月16日至17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点击“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春季招生面试报名表》,同时选择参加面试时间。面试共分为四场,分别为2月25日上午、下午,2月26日上午、下午。每场人数不超过35人。

(二)自主测试须携带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统一文化考试准考证

3.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由学校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无须考生提供。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需在2023年2月20日前提供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相关的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材料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考生录取资格。

(三)自主测试现场抽签

所有参加自主测试的考生均须在测试现场随机抽取自主测试顺序号,现场生成考生准考证(准考证是测试过程中考生唯一的身份识别凭证)。

四、自主测试内容和方式

自主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总分150分,分主题发言和个人面谈两部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专家根据我校面试内容和考生实际面试表现,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给予考生面试成绩。

(一)主题发言(时间5分钟)。

学校将围绕时政、社会热点问题、人文素养等设置面试题目,考生进行作答。

(二)个人面谈(时间10分钟)。

问答式,每名考生回答不少于三个问题。

学校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主要考查考生对所申请专业的认识和兴趣、创新与实践能力、敏锐性与逻辑思维能力及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五、保障机制

(一)建立春季考试招生自主测试专家库。专家库成员及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及保密制度。参与春季考试招生的专家及工作人员须签订承诺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须在考前主动向学校报告并申请回避。若违反回避制度,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自主测试当天,学校设有候补评委专家。

(二)春季考试招生自主测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并保存备查。

(三)春季考试招生工作接受学校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六、春季招生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

内容

213-14

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216

学校公布自主测试资格线、测试时间和地点、自主测试考生名单等

216-17

考生网上选择自主测试时间

225日、26

学校自主测试

31

学校招生官网开通自主测试成绩查询

31-7

学校网上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38-9

考生网上完成专业信息登记工作



七、特别说明

(一)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31号),特别说明如下:

1.考生获得院校自主测试资格后,若缺考院校自主测试(包括未选择院校自主测试时间和地点并缺考、选择院校自主测试时间和地点后缺考等情况),其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院校后续录取排序。

2.根据市教委规定,通过春季考试招生被预录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二)请考生按春招日程,关注我校本科招生官网http://ygzs.shutcm.edu.cn,我校春招相关信息均通过校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调整,学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在网站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