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市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制度,定期考核。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安全检查,排查解决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稳定,保持安全受控,确保不发生(无轻伤、无火灾、无治安伤害)校园安全事故。一、工作职责(一)主要负责人职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应当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沪府令9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带头依法履职,落实部门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构建安全管控与隐患整治机制。具体要求: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按法定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