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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2013-12-11浏览量:74

 

   

各院、部、所、处、中心:

接上海中医药学会通知,2014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我校申报项目需经上海中医药学会推荐上报。今年上海中医药学会的推荐名额为5项,如申报项目超过5项,上海中医药学会将先组织初评以筛选确定推荐项目,再进行下一步网络推荐工作。申报项目也可直接通过中华中医药学会专科分会推荐上报。

       二、评选内容、标准:

      按照《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附件1)和《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附件2)的规定执行。推荐项目应整体完成实施(或最近一篇论文发表)两年以上(截止20122000年以后(含2000年)公开出版发行两年以上的作品。131),国家或省部级计划立项的项目以验收结题的时间为准。科普作品(暂只评科普著作)应是

       三、申报项目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要求

1、已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奖和相当等级科技奖励三等奖(含)以上的成果;

      2、或已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学会及中央部委、局直属单位二等奖(含)以上的获奖成果;

3、未获得过奖励的项目,可采用五位同专业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方式。

(二)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在《项目名称可否公布》一栏如选的推荐项目,应在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推荐单位的报告;

2、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

3、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5)。

(三)注意事项

1、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为其他同级、同类奖励。已获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2、项目存在异议在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3、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推荐;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推荐须隔年进行;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在一个推荐项目中作为前三完成人参加评选(包括科普项目);

5、结题验收报告时间必须符合申报要求,查新报告出具时间不得早于2013131

6、申报系统网址:http://59.151.16.228/zhzyyxh2,或登录中华中医药学会网站。

四、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节点:

申报项目需填写《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件3),推荐书是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部门按要求遴选项目,组织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

材料要求:书面推荐书2(推荐书主件与主要附件、结题验收报告、查新咨询报告书等装订成册,其中原件1);项目摘要(附件4一式2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科普作品。

根据上海中医药学会通知要求,请于20131231日前将相关材料交科技处推荐书及项目摘要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yctcm@vip.sina.com

学校将统一报送推荐项目材料至上海中医药学会,经学会初评通过的项目方可进行下一步的网上推荐材料填报。

五、联系人、电话:

王广东季光  51322043

                                     上海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