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部门:
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杏林学者--国家优青培育专项”实施办法》(上中医人字〔2015〕22号)文件精神,结合高峰高原学科“高水平创新团队”的申报和组建工作,我校相关高峰高原学科已启动国家优青培育专项申报工作。请各部门根据学科具体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相关申报材料请与“高水平创新团队”申报材料同步提交各学科秘书处。申报过程中涉及问题可向学科办或本学科秘书处咨询。
学科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