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2016-04-22浏览量:37

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在有效期内并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近三年内有过同类项目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 在有效期内并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询价文件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4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委派被授权代表携带上述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后勤楼参加本项目报名、验证;验证合格的响应单位领取询价文件。

四、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4月27日下午13:30时

五、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后勤楼200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中医药大学

址: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

联 系 人:金之怡

联系方式:5132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