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杏林学者—国家优青培育专项”实施办法

发布:2017-02-03浏览量:353

上海中医药大学“杏林学者—国家优青培育专项”实施办法
上中医人字[2015]22号

一、项目背景
《上海高等学校学科发展与优化布局规划(2014-2020 年)》提出在高峰高原学科建设中进一步完善青年优秀人才的持续支持政策,完善人才发展和提升配套支撑政策,释放和激发上海高等学校学科建设的活力。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简称“国家优青”,是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的铺垫性科技支撑基金。作为人才项目系列中的一个项目类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之间形成有效衔接,促进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快速成长,主要支持具备5~10年的科研经历并取得一定科研成就的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科研第一线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
二、培养对象及目标
国家优青培育人才培养参照上海中医药大学杏林学者培养条件和方式,面向上海中医药大学在建高峰高原学科中的优秀青年人才,进行重点支持,提升科研综合实力,以获得国家优青项目为目标,打造中医药学科建设的高端青年团队。
三、选拔条件与程序
以各高峰高原学科为单位进行选拔,采取本人报名、单位推选、集中评审的原则,择优录取。
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申报当年1 月 1 日男性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 37 周岁;有主持承担国家自然基金或同级别项目经历;曾经发表SCI收录文章(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申请“上海中医药大学杏林学者-国家优青培育专项”项目,申请者需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杏林学者-国家优青培育专项项目申请书》,由所属单位按照规定条件进行审核并择优遴选,签署推荐意见,提出候选人名单,将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报送候选人所在高峰高原学科,初审通过后学科组织专家面试选拔,结合校外专家通讯评议,以综合评分确定最终入选对象。入选人员名单报学校人事部门和学科建设管理部门,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列入“上海中医药大学杏林学者- 2国家优青培育专项”。
四、培育周期及内容 本专项培育周期为三年。
入选人员进入所在高峰高原学科的与其专业对应的高水平创新研究团队,承担所在团队的相关研究任务,接受学科和团队负责人的业务指导,定期向学科学术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 学科对入选人员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并在学科整体人才培养、科研进修、学术交流等方面对入选人员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五、实施与管理
1、“上海中医药大学杏林学者-国家优青培育专项”由上海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和学科建设办公室共同组织和提供政策保障,具体由各高峰高原学科负责实施和日常管理。
2、“上海中医药大学杏林学者-国家优青培育专项”经费纳入高峰高原学科的年度预算,入选人员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外出进修、学术交流、学术津贴等项经费在学科预算各支出项目中统筹安排,无需设立单独账户。
3、上海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和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对人员入选后的发展情况和学科实施和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培育期内将组织专家对计划实施进度进行评估,对未能按时完成培养计划的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力的,实行淘汰。
在培育期内每位入选人员均应申报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申报成功者纳入年度高水平创新团队综合激励。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
2015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