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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

发布:2018-11-10浏览量:594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 

 

    按照博士生培养的有关精神,为加强博士生科研能力,提高博士生论文质量,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现制订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

一、招生工作

1.从当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挑选优秀考生。

2.学位类型限制在医学科学学位。

3.招生的导师应是博士生导师有充足的课题经费,研究课题进展较好,确有进一步研究的价值,并有创新意义的研究内容。

二、培养目标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是以科研能力培养为主,以培养从事中医药科学研究的专门高级人才为目的,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具体要求是: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的基本原理,逐步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事业性强,富有团队协作和求实创新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中医药事业服务。

2.具有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中医基础理论知识,深入本学科专门知识及技能,全面掌握本学科的国内外学术发展动态,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外语课非英语的学生应再学习第二外语—英语);培养具有运用现代科学手段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本学科基础或临床研究上作出创新性成果。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应达到我校优秀博士论文水平。

3.具有健康的体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学习年限

五年。

四、培养方法

采取分段连续培养,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方法。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一年半。一年为硕士学位课程学习,要求完成同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培养,平均成绩应达到85分以上。在完成一年硕士学位课程学习后,再进行半年博士学位课程学习。

第二阶段:课题研究三年半。进行博士学位课题研究,按规定时间完博士学位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毕业答辩。

    五、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待遇

1.如享受普通奖学金的学生前二年享受硕士生普通奖学金,后三年享受博士生普通奖学金。

2.如属于收费学生前二年按硕士生交费规定,后三年按博士生交费规定。

3.第一年不下发研究生业务费,第二年至第五年按博士生业务费下发。

4.研究生在课程学习期间寒暑假按研究生院规定执行,课题研究期间寒暑假按二级学院、医院、研究所、中心规定执行。

六、考核和学位授予

研究生完成第一年硕士课程学习,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可进入博士课程学习,硕士课程学习平均成绩未达到85分,不能进入博士课程学习,后二年转入硕士学位课题研究,如符合硕士学位培养要求,授予硕士学位。

研究生完博士学位课题研究,通过考核答辩,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医学博士学位。颁发博士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

研究生经考核答辩,认为申请人未达到医学博士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水平,答辩委员会可作出建议授予医学硕士学位的决定,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颁发硕士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七、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在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