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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医德规范的实施办法

发布:2023-10-11浏览量:1074
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务人员与病人、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研究生医德规范是指导医学专业研究生临床实践培养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

临床实践是整个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需有两年半的时间从事临床轮转和临床科研工作,临床医学科学学位的研究生需有半年的临床实践,中医基础学科的研究生也参加部分临床工作。为确保研究生临床实践环节培养的顺利进行,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思想品质的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守则特制定本医德规范实施办法。

第一条  研究生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继承“医为仁术”的中医优秀传统文化理念,发扬“大医精诚”的医德风尚;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贵贱、高下,都应一视同仁;为病人保守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尊重导师和指导老师。服从上级医师的工作安排,谦虚谨慎,勤学好问;尊重护士,做到思想上尊重,工作上配合,协同护士做好护理工作,虚心学习护理技术;
(五)极端负责,精心诊治病人。研究生为病人所做的一切诊疗处置均须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要详细诊查、精心治疗、认真护理、细心观察病情,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载入病程记录;
(六)心地纯正,遵纪守法。无带教医师在场时,不为异性病人,尤其是生殖系统疾病患者做任何诊疗处置;
(七)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与同学、科室医师间的关系,注重团队精神;
(八)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九)实事求是,讲究科学态度。实习医生要维护医务工作的严肃性与科学性,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防止责任事故发生;
第二条  为使本规范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各研究生培养部门,必须坚持进行医德教育,认真进行医德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  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医德教育的重要作用,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第四条  各研究生培养部门必须把研究生医德评价作为研究生各类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行医德不达标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  医德教育应以正面教育为主,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长期坚持不懈。各研究生培养部门,对新进研究生要进行上岗前教育,使之形成制度。未经上岗前培训不得上岗;
第六条  对研究生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优秀学生和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选拔的首要条件;
第七条  实行奖优罚劣。对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的研究生,应予表彰和奖励。对于不认真遵守医德规范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造成他人、社会重大损害者,应分别情况,依据校纪校规给予处分;
第八条  本规范适用于上海中医药大学在读各专业硕士生、博士生、进修生;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以往文件中与本文规定不符者,以本文件为准。
第十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4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