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有效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能力,规范应对、迅速处置,减少此类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沪食药安办〔2025〕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校学生食堂运营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的通知(沪教委后〔2026〕2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 璐
副组长:陈 怡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 胜 刘 强 沈 漫 查建林 段艳霞
徐红梅 陶思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处。
食品安全管理专职人员:陈晓玲
以上成员随人事更替自行调整,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2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