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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上海中医药大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2026-06-15浏览量:18

各部门、各单位:

为有效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能力,规范应对、迅速处置,减少此类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沪食药安办〔2025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校学生食堂运营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的通知(沪教委后〔20262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王  璐

副组长:陈  怡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  胜  刘  强  沈 漫  查建林  段艳霞

徐红梅  陶思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处。

食品安全管理专职人员:陈晓玲

以上成员随人事更替自行调整,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26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