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和市教委相关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本校2021年春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防控物资充足储备、合理分配、有序发放、有效利用,现制定工作细则如下:

一、疫情防控物资范围

包括:N95 口罩、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水、酒精、防护服、护目镜、测温仪等医疗防护物资。

二、防控物资管理原则

(一)未雨绸缪,落实学校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认真对照《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防护用品清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学校应急物资保障建议标准(修订版)》,兼顾常态化疫情防控日常消耗量和突发应急处置需要,认真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备足口罩、测温设备、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

(二)查遗补缺,规范学校防疫物资管理

根据《上海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办法》,完善学校防疫物资管理制度,指定专门机构、专人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关台账。加强防疫物资库存巡检,及时处置过期物资,加强存量动态统计,按需及时补充缺额,确保疫情防控需要。强化对捐赠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支出和使用全过程透明、公开、有序。

(三)平战结合,提高学校防疫物资使用效率

认真把握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外放输入,内放反弹”的工作目标,按照“可防”的原则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校园日常防疫物资保障,按照“可控”的原则做好突发应急处置校园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根据合理分配、按需放发、有效利用的原则,重点保障校医院、校门口、学生宿舍、校内集中隔离观察区等重点部位和医护、安保、后勤等一线人员的防疫物资需求。

(四)多措并举,优化学校防疫物资供应渠道

充分发掘各种资源,通过校企协作、校地联控、校友捐赠等方式,形成学校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机制常态化、多元化。注意采购防疫物资的索证索票,确保口罩等符合相关安全标准,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校园。

三、防控物资储备标准

(一)师生个人防护用品

1、口罩

校内实际储备至少二周使用量的口罩,按照所有师生员工每人每天不少于1只应急储备,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除家庭困难学生或应急处置需求外,不统一发放口罩。口罩发放原则:1.确保防疫一线人员(门诊医师、安保、食堂及物业工作人员等);2.确保困难群体(贫困生);3.应急处置点储备(校内分点储备,应对突发情况)。

2、测温仪

人员出入集中的3个校门口(蔡伦路1200号、华佗路275弄、280弄)各配备一台红外热成像体温监测设备,特别要做好红外测温仪等体温检测设备的校准工作,确保体温测量设备工作正常,结果准确、有效。

3、额温枪

每个校门岗至少配备2把额温枪,同时准备75%医用酒精1瓶和医用消毒棉球1包。

(二)公共区域消毒用品

1、空气消毒

1.5%过氧化氢消毒,按8ml每立方米计算,每天1次,储备14天用量。配备喷雾器,按人数每500人配备1个。

2、物体表面消毒

含有效氯的消毒片,将消毒片(500mg/片)溶于1升水中,含有效氯500mg/L,适用于15平方米的消毒。擦拭地面、课桌椅、门把手、楼梯扶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每天1次,储备 14天所需用量。

以上为预防性消毒方法与用量,在特定场合和地点,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公共卫生间、电梯间、生活垃圾处理区,便器、手盆等卫生洁具可用含有效氯1000mg/L消毒溶液擦拭或喷洒消毒,每日1 次,储备14天所需用量。

(三)临时隔离观察点配备物资

体温计每个房间1个;血压计4台;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帽子、隔离衣、鞋套等常备200套;护目镜10个;N95口罩常备100个;配备足量的消毒液、紫外线灯、酒精和酒精棉球等。

四、防控物资来源管理

(一)采购物资

根据上海市教委发布的《上海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开学工作指南(试行)》(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学校应急物资保障标准(试行)》)有关防控物资配备标准,结合一线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防控物资采购预算,确定所需采购、储备物资的型号和数量。根据实际物资需求,由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后勤保障组向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申请,经报批同意后负责进行采购,采购流程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为疫情结束相关审计和物资入账工作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捐赠物资

根据捐赠物资来源,分别由学校对外联络处(基金会、校友会)、医管处负责与捐赠企业(个人)进行对接,并接收物资。接收捐赠物资需详细登记捐赠企业(个人)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品名、数量、型号、用途及捐赠者意愿和特别要求等。校对外联络处、医管处接受物资后,统一安排与资产管理处专人做好交接,交接过程中做好签收记录(包括品名、数量、收物人、时间等)。

五、防控物资入账管理

学校资产管理处专人根据实际收货数量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疫情防控物资入账登记表》,做好相应台账记录,入库单上应注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物资来源、收货日期、库存量等内容,并签名登记。

六、防疫物资发放管理

(一)物资发放范围

优先保障门诊部医师、门岗安保、物业人员、餐饮员工、外包服务人员等防疫一线人员,学生困难群体及学校应急处置点储备的防疫物资。

(二)物资发放流程

物资申领部门填写《防疫物资申领表》(部门使用)进行申报→物资管理人员汇总上报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申领人领物时带好学院(部门)盖章的书面申请表,至后勤楼201室登记盖章→前往资产管理处库房(后勤楼1楼)领取物资→领取时登记签收。

(三)各二级部门领取的防控物资应实施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专用台账,并做好相关记录。后勤保障组定时对领取物资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

 

 

 

                                       校疫情防控后勤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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