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指南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更好地提供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编制了《上海中医药大学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教职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阅读本《指南》。《指南》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教职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校网站(http://www.shutcm.edu.cn )上查阅,也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点(地址:上海市蔡伦路 1200 号行政中心415室,电话: 021-51322001 )领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校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上海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学校教职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校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校设立的信息公开服务点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本校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学校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电话、公告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学校网址为 www.shutcm.edu.cn,信息公开咨询电话:021-51322001 (工作日 8:00-16:30 ),传真 :021-51322000)。
(三)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本校将在最晚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尽可能及早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学校教职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本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校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教职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向本校申请获取属于该目录以内的信息,除特殊情况外,本校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本校将依法处理。
(一)公开范围
本校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目录》。
(二)受理机构
本校受理机构为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校长办公室,其办公地址为蔡伦路 1200 号行政中心 415 室,联系电话为 021-51322001 ,传真号码为 021-51322000 ,电子邮箱地址为 zyd.xb@163.com ,邮政编码为 201203 。
(三)提出申请
向本校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校网站上下载打印。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校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提出申请:
1 .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 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校依照《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信息公开的申请进行处理。
本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校将待全部请求处理完毕后一并予以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五)费用
本校依申请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收取实际发生的合理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等成本费用。收取费用的具体标准参照上海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学校财政。
三、投诉方式及程序
学校教职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校监察室投诉,也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监察处地址:上海市蔡伦路1200号行政中心405室
监察室投诉电话: 021-51322097
上海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