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批次资格线上,根据各省市招办规定的比例投档。根据分数优先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获得我校推荐表的本市考生,必须在平行志愿的A/B/C位置填报我校,若高考成绩达到学校投档线,根据考生的志愿填报位置加2-5分,并统一按加分后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此项校内加分政策仅适用于本科各批次的非征求志愿阶段,受理时间为六月下旬,并在学校主页上公示一周。 (3)凡报考我校,具有民乐专长的本市考生,必须参加我校民乐加试,经加试定为A类的考生,必须在平行志愿A位置报考我校,达到我校投档线即可录取,并且满足其填报的第一专业;B类考生必须在平行志愿A位置报考我校,达到我校投档线即可录取,按其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4)录取时,同分条件下参考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者,参考语文成绩;外语语文成绩均相同者,参考数学成绩。 (5)中医学专业 (针灸推拿英语方向七年制)要求英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70%及以上,上海生源考生要求英语口试B以上(含B级);药学(中英合作)专业要求英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