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副食品采购、验收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食堂的主副食品采购、验收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一、采购管理 1、主副食品采购可分为集中采购和自行采购两类。原则上米面油等主食,牛羊猪肉、禽肉类、蛋类、豆制品类等副食品,以及一次性筷子、一次性饭盒等一次性用品必须从上海高校后勤配货中心采购。如配货中心缺货,或为了保证新鲜的蔬菜类、水产类等可自行采购。 2、食品采购实行定人、定责、定岗。 3、每天采购的原材料都要有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 4、自行采购部分必须到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质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5、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与规定,必须新鲜、卫生、清洁。 6、严禁采购以下食品、原材料: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原材料; (2)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原材料,包括半成品。 二、 验收管理 1、由食堂现场经理和库房管理员负责验收工作,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需注明名称、数量(重量)、价格、金额等事项,签署意见,并签字。 2、认真做好蔬菜农药检测的索证工作,对蔬菜、豆制品、肉类等每次有相关记录。 校 政 处 2012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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