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流程 | 注 意 事 项 | |
出国人员申请 | 1、将出国申请递交至校人事处师资科,签订出国协议,交纳出国保证金(具体参见“国外访问学者申报、出访手续等办理流程”) 2、登陆学校【OA】-【其他信息】-【国交处】 或【国际交流处网站】-【资料下载】 下载【出国(境)前申请材料.zip】并完整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科及科以下行政人员因公出国(境)申请表》或《上海中医药大学处及处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申请表》(简称《校内审批表》)、《上海中医药大学因公出国(境)团组出访前公示表》(简称《公示表》),完成后请所在部门领导及经费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1、请将《校内审批表》、《公示表》、邀请信、邀请信翻译件、日程安排一同提交至国际交流处。 | 以上全部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或扫描件)各一份,纸质版请交国交处110室,电子版请发至国交处邮箱:shutcm51322260@163.com
联系人:茅骏霞 电话:51322260 地址:国际交流中心110室 | |
外事报批 | 审查及公示通过后,由国交处上报上海市外事办公室。 外办批准后将出具“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 ||
签证护照办理 | 长期因公出国人员须自行办理因私护照(通行证)及签证,各国签证申请材料及流程请参见各国领馆网站或登录上海外事网查看,网址:http://www.shfao.gov.cn/wsb/node466/node499/node500/node572/index.html 签证完成后,请至国际交流处,签订告假单交至人事处师资科,方可出国(境)。 | ||
出访人归国后 | 因公出国(境)人员归国后,须在归国后2周内递交以下材料: | 1. 登陆学校【OA】-【其他信息】-【国交处】 或【国际交流处网站】-【资料下载】 下载【归国后材料.zip】。 2. 无故拖欠出访小结、《归国后总结表》,或者不上交因公出国证件者将不得再次办理出国(境)手续。 | |
财务报销 | 因公出国(境)人员,归国后财务处报销须提供以下材料: | ||
注: 出访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