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 注意事项 | ||
出国人员申请 | 1、登陆学校【OA】-【其他信息】-【国交处】 或【国际交流处网站】-【资料下载】 下载【出国(境)前申请材料.zip】并完整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科及科以下行政人员因公出国(境)申请表》或《上海中医药大学处及处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申请表》(简称《校内审批表》)、《上海中医药大学因公出国(境)团组出访前公示表》(简称《公示表》),完成后请所在部门领导及经费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2、请将《校内审批表》、《公示表》、邀请信、邀请信翻译件、日程安排、中文通用表格、身份证复印件、一同提交至国际交流处。 | 1、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需要一定的工作日,须提早至少6周进行申报。 2、参加国际会议的老师,须提交大会发言及参会论文一份,并附参会情况说明(word文档200字左右) 3、以上全部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或扫描件)各一份,纸质版请交国交处110室,电子版请发至国交处邮箱:shutcm51322260@163.com 联系人:茅骏霞 电话:51322260 地址:国际交流中心110室 | |
外事报批 | 相关材料提交后,由相关领导审查并于校内网进行5天公示。 审查及公示通过后,由国交处上报上海市外事办公室。 外办批准后将出具“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 ||
政审 | 国交处外事专管员报人事处出国(境)管理系统,出具“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或“上海市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 | ||
办理护照 | 出国(境)人员须提供: 1. 护照(或通行证)照片2张(背面标注姓名及部门) 2. 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提供暂住证复印件或聘用合同副本1份 | 1. 申请因公护照(通行证)人员,须本人携身份证前往市外办留指纹,亲笔签名及拍照 2. 拍照地址:上海市外事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华山路228号2楼签证大厅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 - 11:30 周一至周四 下午13:30 - 17:30 具体拍照要求可参见上海外事网站。 电话:22161566 | |
办理签证 | 1. 申请出国(境)人员,根据各国签证申请要求准备材料,具体各国签证的要求请参见上海外事网站。 | 1. 申请人在签证表上的签名必须是中文姓名。 2. 办理签证须提前预缴签证费(亚洲及港澳台地区1000元,欧美及大洋洲1500元)至国交处茅老师处。人员归国后须至国交处索要签证发票及补贴签证费差额。 3. 签证办理及拍照地点: 上海市外办签证大厅(华山路228号2楼) 电话:62565900 | |
出访人归国后 | 因公出国(境)人员归国后,须在归国后2周内递交以下材料: | 1. 登陆学校【OA】-【其他信息】-【国交处】 或【国际交流处网站】-【资料下载】 下载【归国后材料.zip】。 2. 无故拖欠出访小结、《归国后总结表》,或者不上交因公出国证件者将不得再次办理出国(境)手续。 | |
财务报销 | 因公出国(境)人员,归国后财务处报销须提供以下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