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设备申请安装与使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空调设备管理,规范空调设备的安装,强化空调设备使用的节能意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空调设备的安装申请

校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申请安装空调设备的,应先向节能办提出申请,并由后勤中心现场勘察论证安装位置、电源线路走向,经认可后,由节能办与设备处会签。

二、空调设备的安装要求

1、按照《上海市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规范安装空调设备。

2、空调设备连接管固定牢靠,排列整齐,电源线无裸露,排水管不影响空调设备下方设施的正常使用。

3、空调设备外机托架必须安装牢固。

4、修复钻孔脱落的内、外墙墙体,无明显的残缺痕迹。

三、空调设备的使用

根据建设节能型校园的要求,对中央空调、分体式空调等各类空调设备的使用规定如下:

1、最高温度连续三天高于28℃或最低温度连续三天低于5℃,原则上可开启空调,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2、制冷温度宜设置在26℃以上,制热温度宜设置在20℃以下。

3、中央空调开启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7451630。规定时间外需使用中央空调的,实行按楼宇归口管理,经后勤中心审批同意后使用。

 1号楼、2号楼,由科技实验中心办公室、各学院办公室等负责。

 5号楼,由中药研究所办公室负责。

 6号楼,由教室管理服务部负责。

行政楼,由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

图书馆楼(含裙楼),由图书信息中心办公室负责。

博物馆,由博物馆办公室负责。

国际交流中心楼,由国教院办公室负责。

动物中心,由动物中心办公室负责。

体育馆,由体育部办公室负责。

4、寒暑假期间,依据具体情况安排中央空调的使用。

5、同时安装有中央空调和分体式空调的场所,原则上中央空调开启时不使用分体式空调。

6、各部门要加强节约用电宣传和教育,增强节能意识,做到开空调前先开门窗通风,空调开启后关闭不必要的通风设施和门窗。人长时间离开时,及时关闭空调,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空调开关。

四、节能办负责对空调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使用规定的将予以通报。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空调设备申请与安装管理办法》和《空调设备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