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工作三级管理制度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工作三级管理制度

 

为了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适应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需要,使研究生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特制定订我校研究生工作三级管理导师负责制度。

一、学校(研究生院)管理职责

研究生院是我校研究生教育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就业、学位、思想政治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招生工作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的需要,制定上报我校硕士、博士生招生计划,并将当年招生计划名额分配给各二级学院(医院、研究所、中心);

2.统一编制研究生招生目录和对外招生宣传;

3.研究生(包括港、澳、台、外籍生)的报名组织、条件审核、准考证发放和考试,协助组织考生体检;

4.组织招生考试的命题、阅卷、统计上报;

5.根据国家录取标准,提交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本校复试、录取分数线;

6.审核二级学院(医院、研究所)研究生复试、录取名单;

7.负责招生计划和校内外考生调剂工作;

8.统一寄发研究生入学录取通知书,办理定向、委培、自费、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和合同签约;

9.负责处理招生信访、命题质量评估、招生工作总结、招生就业材料归档等。

(二)教学工作

1.教学工作

1)组织制定、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有计划地组织编写、出版研究生教材;

2)审核研究生任课教师任职资格、下达教学任务、安排教学课程表、落实教材、维持教学秩序、组织教学督查和教学质量评估;

3)统一安排各课程考试及补考,编制研究生成绩登记册,出具研究生成绩证明;

4)组织、审核新课程开设与课程结构调整;

5)监督研究生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毕业答辩、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

6)负责研究生教学、毕业材料的归档工作。

2.学籍管理

1)负责新生报到、注册、研究生名单编制,开学、毕业典礼工作;

2)审批研究生休学、复学、退学申请;

3)审批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发放相关证书;

4)负责各类报表编制和上报。

3.经费管理

1)测算研究生各门课程所需教学经费,统一下拨至二级学院、教研室;

2)按规定下拨研究生课题经费、管理费等。

(三)学位工作

1.组织实施学校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硕士生导师遴选条件,组织各专业分会审核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

3.负责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组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

4.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专业分会换届改选工作;

5.负责各专业分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学位授予工作;

6.负责办理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

7.负责处理有关学位信访工作;

8.组织学位授予质量评估和专题研讨,负责学位工作总结;

9.负责学位论文质量评估抽查工作;

10.负责优秀学位论文推荐申报工作;

11.学位工作材料归档申报。

(四)就业工作

1.负责应届毕业生情况汇总上报;

2.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和规定、就业信息的宣传和咨询,开展就业指导和引导,组织就业市场,努力扩大就业渠道;

3.统一办理毕业生派遣、关系转移等就业手续工作;

4.负责就业工作总结和毕业生追踪调查。

(五)研究生管理工作

1.负责研究生招生政审及入学后复查工作;

2.负责制定实施每学期研究生政治学习计划;

3.抓好党、团组织建设,重视积极分子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研究生会指导工作;

4.审核研究生个人小结和毕业鉴定;

5.加强与导师、辅导员沟通,共同配合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

6.负责研究生奖学金条例制定和评选工作,负责研究生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工作;

7.负责研究生个人档案及其它相关管理工作。

二、二级学院(医院、研究所)管理职责

级学院(医院、研究所)应有一位院长(所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并配备12名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研究生的教学、管理工作,党组织负责人亲自负责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招生工作

1.参与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2.根据研究生导师遴选要求和本部门实际情况,按时审批、上报本部门招生计划;

3.按时组织、安排教研室及导师进行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二级学院(医院、研究所、中心)的领导必须把好质量关;

4.负责组织制订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

(二)教学工作

1.教学管理

1)制订并适时修订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

2)督促教研室、导师制订、执行研究生培养计划,培养计划于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完成;

3)审核科室推荐的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审核拟开设的研究生课程计划;

4)负责毕业研究生教学材料归档报研究生院;

5)负责研究生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毕业论文答辩等工作的过程管理;

6)负责临床医学专学位研究生的临床轮转安排及出科考核工作;

7)负责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技能考核工作;

8)负责研究生教学经费及业务费的分配与管理。

2.学籍管理

1)负责已进入二级学院进行课题研究的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

2)上报研究生休学、复学、退学审核意见;

3)负责本部门研究生7(7)以内的请假审批。

(三)学位工作

1)负责学位点的建设工作;

2)负责本部门导师日常培训和考核工作;

3)协助做好学位点的质量评估工作。

(四)就业工作

负责本部门研究生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指导、就业帮困等工作,负责上报毕业生就业去向名单。

(五)思想政治工作

1.负责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抓好本部门研究生的政治学习,协同研究生院抓好党、团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素质教育工作;

2.协助做好研究生奖学金评比,做好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和勤工助学工作。

三、教研室(科室、研究室)管理职责

教研室(科室、研究室)是培养研究生的主要基地,也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主要环节。在室主任领导下,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科室研究生的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2.为研究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

3.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充分发挥科室人员的团队作用;

4.审核本科室导师招收研究生计划,负责组织本科室招收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5.督促、协助导师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完成培养计划,并按时执行计划;

6.指导研究生合理使用课题经费,管理研究生课题经费添置的书籍、仪器等,加强研究生的实验操作和安全教育。

7.负责选拔优秀教师为研究生开设课程,保证教学质量;

8.负责本科室研究生的各项考核工作,组织研究生开题和毕业答辩等工作;

9.对研究生就业提出具体意见。

四、导师的职责

导师是研究生专业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责任人。导师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医德医风、科研作风,都直接影响着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导师必须在政治思想上、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确定招生考试科目和研究方向,负责复试录取工作;

2.按时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并负责实施,确保培养质量;

3.全过程指导研究生的课题研究工作,定时检查研究进展情况,解决课题研究过程中存在问题;

4.负责研究生专业课的教学、考试和指导完成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

5.负责指导研究生独立完成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和毕业论文工作;

6.指导研究生课题经费的合理使用;

7.注重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8.负责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研究生身心健康,做好请假等日常管理工作;

9.关心研究生就业,参与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对研究生就业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