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是研究生论文研究阶段的开始,也是保证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的关键之一。为了加强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的水平,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的质量,现对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开题报告时间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时间由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的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自行确定,应当在第二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休学者可顺延开题报告时间)。
二、开题报告基本要求
1.课程审核:
导师和二级学院管理部门应对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取得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 80%以上(含 80%)的课程学分,才能进行开题报告。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基础课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与开题报告不挂钩。
2.文献综述:
在进行开题报告前,研究生必须完成一份内容充实、思路清晰的高质量文献综述,并在此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
3.开题报告专家委员会组成: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专家委员会应由五或七人组成,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委员中至少有二或三人是校外同行专家。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专家委员会应由三或五人组成,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委员中至少有一或二人是校外同行专家。
开题报告专家委员会主席由二级学院、医院、研究所、中心主管研究生教育部门指定。指导教师及指导小组成员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
5.开题报告内容: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目的意义与国内外进展情况;
(2)主要研究内容、临床或实验或研究设计、主要技术路线、预期结果;
(3)目前工作进展情况(预初情况);
(4)现有主要仪器设备,尚缺仪器设备及其解决办法;
(5)按学期分阶段研究进度指标;
(6)经费预算;
(7)协作单位及具体分工;
(8)参考文献。
三、开题报告的程序:
1.研究生所在的二级学院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委派专人负责宣布论文开题报告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并提名委员会主席;
2.开题报告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宣布开题报告程序及有关注意事项;
3.由指导教师介绍研究生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等情况;
4.研究生作开题报告,要求简明扼要,抓住重点汇报。汇报时间博士研究生至少 20 分钟,硕士研究生至少15分钟;
5.专家委员会委员提出建议或意见,如有提问,研究生应当予以回答;
6.专家委员会举行会议(开题报告人、指导教师及无关人员退出会场),对开题报告进行评议并进行评分,对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及学位类型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上签署意见,通过不记名投票方式做出是否同意开题通过的决议,并在开题报告书上填写评议意见;
7.研究生入场,专家委员会主席宣读评议意见及投票表决结果。
四、 开题材料归档:
开题报告结束后,研究生须在三日内将开题材料送交所在二级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二级学院应对开题材料进行检查,并在开题报告书上签署意见,以下材料送交研究生院归档。
1.开题报告书;
2.开题报告评分表;
3.开题报告记录;
4.专家委员会评审意见。
五、 对开题报告未通过者不能参加中期考核,导师和二级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应要求研究生根据专家意见做修改补充,在规定三个月内重新开题,若重新开题不通过,三个月内再予以一次开题机会,但需延长培养时间,若第三次开题再不通过,则作退学处理。
六、 开题报告一经通过,即进入课题研究阶段。在此期间,原则上必须按照开题报告中的研究方案开展研究,不得随意改变(包括增加或减少)研究方案。如因客观条件的限制,需要中途修改研究方案时,应由研究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撰写调整原因及调整内容,由导师、二级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交研究生院备案。必要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开题论证,且重新开题之日至答辩时间不能少于半学年。
七、 研究生院在学位申请时将对毕业课题研究内容予以复核。
八、 直接参与涉及国家秘密的教学、科研项目、任务等工作或者在教学、科研过程中接触、知悉、产生和处理较多国家秘密事项的在读研究生,其课题研究、学位论文等工作按照《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学位〔2016〕27 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九、 本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十、 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论文开题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