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依法治校年度报告表(2019-2020学年)






上海市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年度报告表

2019-2020学年)








学校名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申报类别  □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

R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法定代表人徐建光

主管领导 杨永清

联 系 人 徐红梅

联系方式 51322016

填表日期 2020.6.22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表

二〇一九年七月

填表说明

  1. 本年度报告制表以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文件为依据,并选取主要内容形成“填写要点”,请根据填写要点逐项进行填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办学特色,填写内容可以超出“填写要点”的范围。

  2. 请以简述的形式进行填写,并注意填写内容的量化、要素化,突出重点,避免空洞、宏观的长篇累牍,如报告校内规章制度及相关机制建设,应直接体现文件名称、文号及发文日期,并择要点及特点进行概述。

  3. 本年度报告制表涉及机制建设等部分内容为常规性填写栏目,学校在首次填写时应当逐项填写,在之后年度中可仅就本年度具体情况予以更新。

  4. 本表格可附页,对于表格内未尽事宜或需要进一步补充说明的事项,学校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交

  5. 教育行政部门可能根据学校填报情况要求学校提交补充支撑材料。

所有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并提交电子版供教育行政部门存档。







具体内涵

填写内容及填写要点

1.学校建章立制情况

1.1章程建设及实施情况

  • 学校现行有效的章程于__2015____11_____18__日经核准。

  • 学校R/□没有章程实施的工作方案(请注明文件名称:《关于印发<上海中医药大学深化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的通知》(上中医办字[2016]35号),

R/□未设 专门队伍推进章程实施工作

  • 学校章程R已经/□没有 向社会公开,接受校内外监督。(请注明公开方式:上海中医药大学官网 http://www.shutcm.edu.cn/194/list.htm

1.2配套制度建设情况

  • 请注明相关类别校内规章制度的数量,党务、行政管理类(60)、学生管理类(37)、教育教学类(94)、科研管理类(20)、人事管理和职工权益类(44)、国际交流类(4)、、资产财务管理类(81)、后勤基建保障类(31)、安全管理类(13)。

  • 如有直接涉及依法治校的相关校内文件,请列举相关文件名称及文号:

  • 《关于印发〈上海中医药大学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上中医委字[2017]29号)

《关于成立上海中医药大学“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上中医委字[2017]28号)

《关于成立上海中医药大学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的通知(上中医办字[2019]36号)

1.3实施及保障机制

  • 为使校内规章制度与章程相配套,学校R已全部形成/□已部分形成/□未形成 规范的立、改、废流程涵盖R意见征询机制、R合法合规审查机制、R公开与公示机制、R跟踪与评估机制、R规章汇编机制、R档案保管机制、□其他(请注明:      )等。

  • 章程制定并实施后,本年度以章程为依据,新发布校内规章制度___66______件,修改___8____件,废止____10_____件。

2.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情况

2.1决策机制

  • 学校R已经/□尚未 明确界定校内不同事务的决策权,R已经/□尚未 明确决策机构的职权,建立了R(公办学校)党委会、□(民办学校)董/理事会议、R校长办公会、R其他(请注明: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委员会书记办公会、二级学院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

  •  学校R设有/□未设 校内“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和论证评估等机制,请简要描述根据《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上海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上中医委字〔201952号)、《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上中医委字〔201953号)、《上海市委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沪委办发〔200722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教监[2011]7号)、《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沪教卫党〔20093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上中医委字[2017]21号),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要求,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切实理清工作思路,量化工作任务,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方向。制度执行以来,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认真梳理“三重一大”内容,规范程序,严格执行科学集体决策制度,有效促进学校改革和各项事业在依法依规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 学校重大决策前,R已经/□尚未建立公开征求意见制度。

  • 学校做出的重大决策,R已经/□尚未建立公示等监督制度。

2.2二级管理

  • 学校R实行/□实行校院(系)二级管理R已制定/□未制定 二级管理相关制度请注明《关于下发〈国际教育学院深化二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上中医财字〔201512号)、《上海中医药大学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上中医财字〔201513号)、《上海中医药大学科研特区建设与实施方案》(上中医办字〔201927号)、《上海中医药大学科研特区建设指导意见》(上中医委字〔201934号)《关于上海中医药大学科研特区建设新增权力的通知》(上中医办字〔201945号)、《关于科研建设特区横向科学项目管理职能下放清单的通知》(上中医产字〔20193号),R已建立/□未建立 二级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及相应的议事规则(请注明《上海中医药大学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上中医委字〔201718号)、《上海中医药大学二级学院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上中医委字〔201839号)

  • 请简要描述二级学院(系)与学校之间的管理权限划分及权利义务关系 :            

我校以管理重心下移为导向,调整大学、学院的责权利关系,强化二级学院相对独立的办学主体地位,建立二级学院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制,扩大学院在人才培养、人员聘任及考核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全面履行二级学院办学主体管理责任。                                                                            
















2.3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

  • 学校R已设有/□未设 教职工代表大会,请描述本年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会议___2___次,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本年度实际履行的职权:

R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关于章程初审意见的修改情况》

R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听取并审议了《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行政工作报告》

R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听取并审议了《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2018年行政工作报告》、《上海中医药大学2018年财务信息公开报告》、《上海中医药大学2018年工会工作报告》、书面审议了《上海中医药大学2018年信息公开报告》、《上海中医药大学2018年工会财务工作报告》等

R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审议了《上海中医药大学2018年“救急济难基金”、“在职职工住院补贴基金”使用管理工作报告》等

R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听取和审议了《九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并举手表决通过

R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在九届三次教代会时协同组织部民主评议了校级领导干部,并在九届四次教代会通报2018年民主评议校领导的情况

R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教代会期间召开主席团会议,听取各教职工代表组汇报结合学校改革与发展实际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教代会闭幕式上校领导反馈了各教职工代表团讨论相关情况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4学术组织建设及权力行使

  • 学校R已设有/□未设 学术委员会。

  • 本校学术委员会由___45___人组成。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占比___42.2%___;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占比__57.8%_____;青年教师占比___4.4%_____学术委员会主任/负责人□具有/R不具有 行政职务。本学年,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___2____次。

  • 学校下列事务决策前,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交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直接做出决定的有:

R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专业(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深化改革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2017——2020年)》《上海中医药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流学科推进方案》《上海中医药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卓越中医药人才培养推进方案》《上海中医药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方案》《上海中医药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科学研究和创新服务能力提升方案》《上海中医药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国际化与优秀中医药文化传播方案》、《全科医学系建设方案》

R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审议交叉科学院、科技人文研究院、创新中药研究院建设方案;审议康复医学研究所设立事项;审议相关学术会议机构调整事;《关于印发<上海中医药大学科研特区大型科学仪器有偿开放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上中医办字〔201944

R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上中医科字〔20094号)、《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管理办法》(上中医科字〔20161号)、《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上中医学科字〔20116号)、《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上海中医药大学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细则》、《上海中医药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上海中医药大学直接攻博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与考核管理规定》、《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学质量管理条例》、《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学督导组章程》、《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上海中医药大学课程考试及教学效果质量监控办法》、《上海中医药大学专家评议试卷管理办法》、《上海中医药大学实验课教学质量评估办法》、《上海中医药大学临床见习教学质量评估办法》、《上海中医药大学本科临床毕业实习质量监控办法》、《上海中医药大学本科临床毕业实习质量监控办法》、《上海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实习质量监控办法》、《关于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上海中医药大学学分制实施规定(本科生)

R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教学计划方案、招生的标准与办法(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关于上海中医药大学第十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的通知(上中医研字〔20189号 )关于公布上海中医药大学第十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上中医研字〔201713号)上海中医药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遴选办法(上中医研字〔20114号)上海中医药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细则_

R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校(院)本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实施办法》[上中医【2012】人字16]、《关于修订<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校(院)本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上中医人字〔202015)、《关于修订<上海中医药大学 临床医学院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上中医人字〔202016)

R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关于下发〈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上中医办字20198号)、《关于下发<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学术道德规范>的通知》(上中医办字[2017]15号))

R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学术分委员会章程(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关于调整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上中医办字201873关于下发〈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上中医办字20198号)  )

 □其他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 学校实施以下事项,涉及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由学术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学术组织进行了评定的有:

R学校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学绩效奖励实施办法》(上中医人字[2016]42号)、《上海中医药大学科研绩效奖励实施办法》(上中医人字[2016]43号)、《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管理与服务绩效奖励实施办法》(上中医人字[2015]39号)

R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终身教授职务聘任条例》(上中医人字[2015]37号)、《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学术荣誉体系”实施办法(试行)》(上中医人字[2015]38号)、《关于印发<上海中医药大学“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上中医人字[2014]65号)、《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聘任客座/兼职教授和授予名誉教授称号的实施办法》(上中医[2003]人字81号)、《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 》(上中医[2014]人字68号)、《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杏林中青年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办法》(上中医人字[2017]17号)、《上海中医药大学“杏林学者—国家优青培育专项”实施办法》(上中医人字[2015]22号)、《上海中医药大学“杏林学者—外向型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上中医人字[2014]64号)

R自主设立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等(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校长奖”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上中医办字[2018]5号)、《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学术荣誉体系”实施办法(试行)》(上中医人字[2015]38号)《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学绩效奖励实施办法》(上中医人字[2016]42号)、《上海中医药大学科研绩效奖励实施办法》(上中医人字[2016]43、《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管理与服务绩效奖励实施办法》(上中医人字[2015]39号)_

R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关于张彤等79人岗位等级晋升的通知》(上中医人字〔201891号)

  • 学校做出下列决策前,通报过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提出过咨询意见的

R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讨论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学科三个一流学科建设规划

R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预算管理办法》(上中医财字[2018]5号)_

R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讨论申报国家省部共建实验室事宜

R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赴境外办学,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与多伦多大学、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匹兹堡大学、巴黎五大等世界一流大学建立了传统医学合作项目并互认学分;实施“一带一路”中医药走出去战略,已启动海外中医中心人才培训计划,中国-捷克中医中心和中国-马耳他中医中心已正式运行, 中国-美国INOVA中医中心开始试运行,中国-毛里求斯中医中心建设达成意向;实施教育国际化推进战略,已启动了优秀本科留学生补充培养计划,启动了全英文课程的卷库建设和教学大纲、带教方案建设。)

 □其他_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具体内容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 学术委员会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___1___起,裁决学术纠纷__0__起。

  • 如学校还设有其他学术权力组织,请参照上述方式描述组织名称、人员构成、职责权限及本学年召开会议次数、征求意见次数等运作情况。

2.5其他民主参与情况

  • 学校设有 R(公办学校)理(董)事会,□(民办学校)监事会等专门监督机构,R工会、共青团、妇联、学生组织等其他群众组织,□其他(请注明:          )。

  • 请简要描述上述勾选机构人员构成、职责权限、本学年召开会议次数、征求意见次数等运作情况。

  1. 上海中医药大学董事会

为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进一步促进学校的持续发展,建立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新机制,拓展办学空间,我校特成立上海中医药大学董事会(以下简称“校董会”)。校董会是我校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咨询建议和指导机构,是学校与社会各界全面、紧密合作的桥梁和纽带,是支持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校董会由关心我校发展的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代表,以及个人(社会知名人士、著名学者和企业家、知名校友、学校代表等)组成。校董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校董若干名,名誉主席、名誉校董若干名。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吸收有关单位和个人加入校董会。校董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审议《上海中医药大学董事会章程》、校董会重大活动;(二)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对学校发展提供咨询、建议;(三)协助学校与政府及社会各界开展广泛的合作与交流;(四)协助学校多方筹集办学经费,争取其他办学资源。校董会每届任期5年,校董可连选连任。校董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董会闭会期间,由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贯彻执行校董会决议。

  1. 上海中医药大学工会

我校工会目前有主席1名(校党委副书记兼职)、常务副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1名、工会专职人员4名,保障工会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会委员会是工会常设领导机关,上海中医药大学第十三届工会委员会现有17人,工会委员会主席由分管工会工作的学校领导担任,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重大事项需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委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职责,工会委员会会议由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工会委员会分别于20181115日、2019227日召开全体会议,通报、布置工会工作;20193月、5月召开全体会议对工会申报2019年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及2017-2018年度上海中医药大学三八红旗手(集体)的个人和集体的材料予以审议,并对《关于实施上海中医药大学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上海中医药大学非在编职工入会条例》等进行集中商讨,提出修改意见;2019628日召开全体会议对教工食堂基建及供餐方式改善方案进行研究讨论,汇总教师代表意见,并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让学校政策和改革举措真正惠及每一位教职工。

  1. 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代表大会

我校学生代表大会是全体学生行使民主权利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拓宽学校和学生联系的重要渠道,常设机构是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即学生委员会,执行机构为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和通过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二)讨论和决定执行机构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三)修订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五)推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六)审议和处理学生代表的提案;(七)讨论有关学生学习生活中的重要事宜,必要时通过和发布决议。本学年,在学生委员会的带领下,以每1-2个月频率召开学委会日常会议,就学代表履职培训、学代表提案落实跟进、学生日常意见处理、垃圾分类意见征集等内容展开线上线下讨论共8次,同时4个常任代表团各自先后召开3次代表团会议,总计12次;校领导与学代表面对面提案反馈交流会1次,职能部门师生座谈会3次,其中后勤保障处及学工部生活园区综合问题座谈会1次、后勤保障处47号电梯修缮问题沟通会1次、后勤保障处及团委垃圾分类投放不合理座谈会1次;教务处就《上海中医药大学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管理办法》征集意见1次;学工部就《新学工网采购需求》征集意见1次,学生宿管会与学工部就宿舍园区日常意见处理召开宿舍园区经理座谈会8次,其中包括垃圾分类事宜讨论2次;后勤保障处就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及价格设定展开问卷调研6次,食堂经理座谈会2次;学生日常意见及提案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学代表常任制及学生权益部等通畅的多反馈渠道,在贯彻落实民主决议的情况下,得到了有效的回应。

  1. 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青年微信公众号平台

我校中医青年微信公众号平台由校团委推出,现失物招领及青年之声专栏正在陆续建立中。以反映青年呼声、回应青年诉求、维护青年权益、服务青年成长为宗旨,依托“失物招领”“青年之声”专栏,致力于建设成一个综合客服、维权答疑双轨并进的点对点服务平台。通过在线答疑及线下热线的方式,形成了线上线下服务平台,更全面地为学生提供综合服务。同时协同学生会权益部以收集到的问题为数据支撑,加强了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推动学生反馈问题解决落实。

3.依法治校组织领导情况

3.1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

  • 学校R设有/□没有 主管依法治校的领导(请注明职务:副校长),本年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讨涉及依法治校工作议题的次数:__25_次。

  • 学校本年度R已将/□未将 依法治校的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计划及考核,R/□没有 明确的工作要求和目标考核机制。

3.2依法治校工作机制

  • 学校R设有/□没有 专职法治工作岗位(请注明岗位名称:法律事务岗)及/或校内机构(请注明机构名称:法律事务办公室)。

  • 学校R已有/□没有 专业机构或者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其服务范围涵盖:R合同签订等日常民事行为、R采购及招投标、基础建设等专项工作R三重一大”决策、R依法治校制度建设、R法律文书的撰写及审查、R处理诉讼及非诉纠纷、R开展普法活动、R其他(请注明:根据需要参与处理信访事项等

4.依法规范办学活动情况

4.1招生监督

  • 为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规范开展,学校R已设立/□未设立 相关监督小组,R已设立/□未设立 相关监督投诉电话,请简要描述学校招生监督工作机制的主要举措和本学年成效。

为认真落实高考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不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平安高考”,以“对考生负责,让社会满意”为宗旨,坚持贯彻“科学、公平、规范、有序”的原则,实现招生政策透明化、录取信息公开化、录取标准公平化、录取流程公正化的模式,保证招生改革的平稳开展,同时杜绝招生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患,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学校成立了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本专科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并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以及市教委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制定了《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上中医监字[2012] 1号)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及配套文件,贯穿于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时在招生过程中做到:所有参与招生宣传、命题、考务、招生录取等工作人员均需签订承诺书,并做到主动回避;对于具有一定自主性质的体育特长生、春季招生和综合评价批次招生,在报送预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时,建立“三重一大”的模式,由分管校领导和监察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招生考试中的各个重要环节,保证监察人员全程参与和监督,重大招生决定提交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决策;各项招生均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咨询和举报电话。通过加强招生各环节的监督,保障“阳光”招生成效。

2018-2019年度,学校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贯彻落实招生各环节工作,未发生违规招生和违规办法行为,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知名度。

4.2教育教学情况

  • 学校R设有/□没有 涉外或其他需经审批或需特殊资质的专业或项目,请就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或规定进行说明。

依照《关于部分高校申请变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关事项的批复》(教外司办学[2018]315号)、《关于部分高校申请变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关事项的批复含信息表》(教外司办学[2019]329号)文件,均符合相关标准及规定。                                   

  • 请描述学校内开展或者参与经营性培训活动的规则及情况。

我校非学历教育主要分为二种类型:第一种为接受政府、行业协会委托面向特定群体的中医药技能培训,培训资金来源为政府、行业财政资金;第二种为满足社会需求,承担大学服务社会责任的自主项目,主要是针灸推拿技能培训班等,该培训班对外收费。利用财政资金举办的非学历培训,严格按照上海市财政局、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公务员局的《上海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沪财行[2017]45号)执行。面向社会招生的自主培训项目,严格履行向教委和物价部门备案制度,招生简章在学校网站公示。另外社会其他主体委托培训的项目,严格按照我校合同审核流程,签订委托合同,经校法务(律师)审核,校领导签字同意后实施。                                                                            


4.3科研管理

  • 学校已制定/□未制定 设立运作、管理内设科研机构/组织的相关规则(请注明文件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研究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已制定/□未制定 开展科研活动的管理规范(请注明文件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上中医科字〔20094号)、《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管理办法》(上中医科字〔20161号)、《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上中医学科字〔20116号) )、建立/□建立学术评价制度(请注明文件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学术道德规范》  )、已制定/□未制定 关于处理学术纠纷的规则与流程(请注明文件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第七届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上中医办字[2018]73号)、《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上中医办字[2019]8号))。

4.4财务资产管理

  • R已制定/□未制定 明确的收费、退费的标准及具体办法(请注明文件名称: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教育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已备案的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文件实行收费,具体收费项目、标准等详见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栏;非学历教育收费各项收费标准,报送市教委、市物价局备案,列入收费标准公示表。退费时必须具备完备的签字审批手续才予以办理。)□已制定/R未制定 对外投资经营的相关规则(请注明文件名称:   )R已制定/□制定资产登记、建账、管理的资产管理规范(请注明文件名称:加强免税设备的管理,规范免税进口工作程序的《上海中医药大学免税进口设备申购与管理办法》(上中医设字[2013]11号)、为妥善解决引进人才来沪后临时住房过渡问题的《上海中医药大学引进人才过渡性用房管理办法》(上中医设字[2017]2号)、规范学校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的《上海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上中医设字[2017]19号)、规范学校仪器设备采购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上中医设字[2018]20号)、规范学校实验试剂、耗材和办公用品采购行为的《上海中医药大学实验试剂、耗材和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上中医设字[2018]21号)、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申购、保管、发放和领用等行为的《上海中医药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上中医设字[2018]22号)、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申购、保管、发放和领用等行为的《上海中医药大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上中医设字[2018]23号)。)R已制定/□制定其他财务资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请注明文件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预算管理办法》(上中医财字[2018]5号)、《上海中医药大学财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上中医财字[2018]4号)、《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上中医办字[2018]54号)、《上海中医药大学资金支付审批制度》(上中医办字[2018]50号)、《上海中医药大学财务报销实施细则》(上中医财字[2018]2号)、《上海中医药大学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上中医财字[2017]5号)、《上海中医药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上中医办字[2016]9号)、《上海中医药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上中医财字[2014]9号)、《上海中医药大学现金管理制度》、《上海中医药大学票据管理办法》、《上海中医药大学会计工作交接管理办法》、《上海中医药大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上海中医药大学财务安全管理制度》、《上海中医药大学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上海中医药大学财务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责任事故处理办法》、《上海中医药大学财务处内部控制制度》、《上海中医药大学内部控制审计实施办法(试行)》)

4.5校务信息公开

  • 学校R已设/□未设 负责信息公开的专门机构或岗位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请注明具体名称: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R已形成/□未形成 信息公开具体的机制和工作方案(请注明文件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上海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

  • 请简要描述信息公开的途径与方式(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学校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电话、公告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另外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申请、当面提出等方式向学校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学校R已编制/□未编制 信息公开的指南与目录,公开以下信息类别:

基本情况R学校名称、R办学地点、R办学性质、R办学宗旨、R办学层次、R办学规模,R内部管理体制、R机构设置、R学校领导;

建章立制情况:R学校章程、R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规划计划:R学校发展规划、R年度工作计划;

招生考试及学生管理:R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R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R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R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R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

教育教学R学科与专业设置,R重点学科建设情况,R课程与教学计划,R实验室、R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R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R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

师资队伍R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R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用情况),R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R教师争议解决办法,R人才选拔培养计划;

财务管理R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R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R学校经费来源,R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R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R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涉外事项R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R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

其他R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R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依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情况

5.1教师权益维护

  • 关于聘用,学校R已建立/□未建立权利义务明确的教师及其他教职员工聘用制度;民办学校□已根据/□根据工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集体劳动合同制度,并请描述涉及教师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标准及制度。

  • 关于教师发展,学校已建立涉及R教师职务职称评聘、R继续教育、R评奖评优、R学术不端等惩戒措施、□其他(请注明:           )等方面的标准及制度,如有,请列举相关文件名称及文号。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校(院)本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实施办法》(上中医人字[2012]16号)、《关于印发<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师教学、研究能力促进管理办法>的通知》(上中医人字[2012]15号)、《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学绩效奖励实施办法》(上中医人字[2016]42号)、《上海中医药大学科研绩效奖励实施办法》(上中医人字[2016]43号)、《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管理与服务绩效奖励实施办法》(上中医人字[2015]39号)、《关于下发<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学术道德规范>的通知》(上中医办字[2017]15号)。

  • 学校设有R教师申诉或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 R经过/□未经过 教职工代表大会认可),R其他救济机制(请注明:教书育人工作组、教职工生活保障监督小组)及相关申诉或调解规则,对教师与学校发生的纠纷或意见进行调处,做出申诉结论或者调解意见。

5.2学生权益保障

  • 学校R已设有/□未设 相对独立的学生申诉处理机构(请注明: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及申诉规则,学生在获得不利处分前R/□没有 陈述与申辩的机会,学校R允许/□不允许学生聘请代理人参加申诉,R明确/□不明确 处分的期限与后果。

  • 学校R已设有/□未设 学生提供援助及服务的相关机构(请注明: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 学校R已购买/□未购买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校方综合责任险为核心的校园保险(请注明:大学生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请描述涉及学生的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及主要做法。

1.为提高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更好地依法管理和规范管理,学校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同时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时,激发学生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增强大学生对党和国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学校为在校学生购买大学生医保基础上,为切实保障学生利益,避免毕业生外出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各二级学院也为所有临床实习学生购买外出实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2.保卫处认真梳理修订了各项规章制度,如《校园道路车辆管理规定》、《学校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学校治安安全管理规定》、《学校户籍管理规定》、《学校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同时,建立三级安全管理和安全员例会制度,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和意识得到较大的提高,减少了安全隐患,保障了校园教学、科研环境安全有序。                                                                           


5.3纠纷解决机制

  • 请描述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的整体框架,及基层调解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团体和法制工作机构在处理纠纷中的作用。

校学生会为维护学生权益,特成立权益部,作为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代表提案工作实施办法》和《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代表常任制工作办法》,负责学生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提案受理、座谈会组织、意见征集等日常工作,学生代表对于校内问题可以直接以提案或口头提案的方式上交至权益部。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学生会积极探索线上维权新途径,在学生代表的提议下,在“中医青年”公众号上逐步推出失物招领和青年之声专栏,同学们足不出户即可随时反映学习生活中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学生会权益部对意见进行整理分类,即知即改,及时反馈已经解决问题,及时成立疑难问题专项提案工作组,对需要多部门合作参与的提案意见交由学生委员会审议,进一步在“与校领导面对面讨论会”和“职能部门提案反馈交流会”上寻求协商解决。青年之声协同学生会权益部加强了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推动学生反馈问题解决落实。

  • 请描述本年度通过上述机制将纠纷有效化解于校内的主要成效、典型案例。

1.学校建立校内信访、调解等争议解决机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上海中医药大学信访条例》妥善处理校内纠纷。学校信访办公室、纪委、医管处作为学校系统处理信访事项的部门。各信访部门作为信访接待机构负责日常信访事项的登记、处理、协调、督办。学校信访办公室设在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信访工作。学校由一位校领导分管信访工作,党委校长办公室有一位主任(副主任)分管信访工作。为规范信访工作行为,提高信访事项处理的效率,学校法律事务办公室以及学校常年法律顾问共同参与到信访工作的各环节。

2.201811月,我校宿舍园区小高层4-7号楼根据学代会审议通过的提案建议,开始进行电梯的集中整修,但由于楼内有较多学生仍在居住中,且有相当一部分在冲刺考研的准备阶段,楼层较高且不能使用电梯以及修缮工作的嘈杂声音使同学们在线上线下反映比较激烈。学生代表充分履行学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代表广大同学对后勤管理部门、基建处和宿管处进行了访谈。校学生会权益部收集了学生代表掌握的信息情况和同学们的建议,同时和后勤管理处,基建处负责老师取得了联系,确定事件处理模式,及时调整整修方案。事后协助学校通过问卷调查学生群体意见,及时就细节问题做进一步反馈交流,从而使本次事件在校内妥善解决。

6.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6.1普法机制建设

  • 学校R已制定/□未制定 本校普法规划或年度计划,明确普法任务及相关检查,R已明确/□未明确 负责普法工作责任部门注明部门名称:法治宣传教育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6.2教职员工法律素养提升

  • 校领导班子、党委中心组参加校内法治专题学习的次数:___4___次。

  • 学校领导、法治骨干教师本年度R参加/□不参加 校外各级各类法治培训,包括R国家级培训(请注明人次数:22 ),R省部级培训(请注明人次数:1 ),R其他培训(请注明培训类型及人次数:校内法制宣讲相关培训,共7次)。

  • 学校R已建立/□未建立 教职员工全员学法制度,本年度开展校内培训___3___次。

  • 请描述教职员工接受普法教育的主要形式与主要成效。

1. 布置法制宣传要点。每年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宪法宣传周、新职工培训等工作和活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工作要求和相关信息,布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把法制学习融入到工作之中,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 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系列讲座。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律与道德基础教研室讲师石小迪为全校师生开展普法主题法律知识讲座。邀请华东政法大学童之伟教授作题为“深入学习宪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讲座;邀请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法学学科带头人、法治政府研究中心主任陈保中教授到我校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作《宪法修正案解读》专题辅导。

3. 开展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校宣传部与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教师共同开展“宪法宣传周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向全体师生普及宪法知识和常见法律问题,传播法律援助公益理念。

4. 举办宪法宣传周知识竞赛。校图书馆党总支组织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活动,我校附属光华医院组织全院医护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相关法律条文并组织参加网上知识竞赛,附属第七人民医院与外高桥区域医联体党建联盟共同组织开展宪法知识竞赛。

5. 多渠道营造普法宣传良好环境氛围。为拓展宪法宣传新形式,营造法治宣传学习教育的良好氛围,学校充分利用校内环境宣传渠道开展法治教育,用好校内电子显示屏、横幅等宣传载体,在校内各类公告平台发布普法信息,保证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覆盖广,增强宣传实效性。

6.3学生普法教育

  • 请描述学生接受普法教育的主要形式、次数与主要成效。

1.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学生工作部(处)通过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导师团活动等,宣传解读国家教育新政、法规,加强学生法制意识。通过组织学生去华东政法大学,让学生作为观众参与“模拟法庭”,使学生们更加直接地对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也亲身体会到法律的严谨。学生工作部(处)积极配合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在全区开展的网络典型诈骗入户宣传全覆盖专项活动,在学生群体中开展面对面的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宣传。

2.开设必修课。我校开设必修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法制观教育为主线和内容,帮助学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同时,我校还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配套选修课、例如“卫生法学”、“宪法的魅力”、“外国医事法律经典案例解析”、“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探究”等,课程涉及诉讼法、劳动合同法及行政法等法律知识,紧密联系学生的实际,力求有助于学生们的生活、学习及将来的工作。


7.其他

7.1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获奖情况

  • 请描述学校在本年度依法治校相关评比活动中获得的奖项,如法治教育精品项目、法治辩论赛、法治科研等奖励。

1.学校辩论队每年积极参加市级高校大学生法治辩论赛,近两年荣获集体优胜奖、优秀组织奖,个人优秀辩手等荣誉。

2.文明单位获奖情况:

1997-1998年度(第九届)上海市文明单位

1999-2000年度(第十届)上海市文明单位

2001-2002年度(第十一届)上海市文明单位

2003-2004年度(第十二届)上海市文明单位

2005-2006年度(第十三届)上海市文明单位

2007-2008年度(第十四届)上海市文明单位

2009-2010年度(第十五届)上海市文明单位

2011-2012年度(第十六届)上海市文明单位

2013-2014年度(第十七届)上海市文明单位

2015-2016年度(第十八届)上海市文明单位

2017-2018年度(第一届)上海市文明校园

7.2涉法涉诉及纠纷处理情况

  • 请对本年度校内纠纷发生情况进行统计(相关纠纷指已经过校内或校外专门机构立案、建档的纠纷,勾选时以该纠纷最终解决的形式/阶段为准,并注明次数):R协商、和解解决(1),□申诉解决(  ),R诉讼解决(2),□仲裁解决(  ),□调解解决(  ,□本年度尚未解决(  )。其中如涉及诉讼、仲裁解决的纠错率/败诉率为(0

  • 请分别描述上述纠纷的依法处理情况。

有三起案件涉诉,我校作为被告均聘请律师应诉。一关于著作权侵权的案件协商解决,一起教育履行法定职责案件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7.3.学校依法治校的本年度特色做法、存在问题及下年度工作重点:

一、特色做法:

我校是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学校之一,学校延续发展了近现代海派中医的深厚中医底蕴和传统,以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为主要学科,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教学为立校之本、科研为强校之路、医疗为固校之基协同融合发展,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用法制和制度确保办学按照教育规律办事。

20149月,我校成为上海市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首批试点单位。作为上海市第一批试点高校,承担着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的重要使命,将试点工作作为当前深化高等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抓手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创新管理理念和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

1.以党建引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立德树人取得新成效

坚持党建引领和政治统领,不仅推动了我校在办学治校和教学育人方面的先行先试和率先突破,也激发了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内涵发展的新进展。聚焦新时代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高校内涵发展新要求,我校围绕“以本为本,做最好的中医教育”的时代命题,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立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专家治学、民主管理的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社会广泛参与、开放竞争的办学体系。不断探索高水平地方大学建设、卓越中医药人才培养、服务“健康中国”战略之路。

近年来,校党委围绕“什么是最好的中医教育”的时代命题,牢牢把握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把党建优势筑成强校之基。学校建立了党委统筹挂帅、分管领导牵头执行、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党员教师率先垂范的工作架构,提高了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营造了以教学为本的质量文化,保证办学的有序并激发办学的活力。

20179月,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公布,我校的中医学、中药学入选教育部“双一流”建设学科。同年12月,在教育部公布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科均被评为A+学科,A+学科数量位居行业高校第一,上海市地方院校第一。学校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引领世界传统医学发展潮流。确立“三步走”进程:3个时点分别是2020年、2030年和本世纪中叶。以2020年的观测指标为例,届时要初步形成“世界一流的中医药大学”的核心要素。

2.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1+3+X”制度体系

坚持党的领导是依法治校的核心和根本。全面推进依法办学的关键,是在党的领导下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提升学校治理能力,促进学校治理更加规范化、有序化和科学化,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取决于明确的决策程序和工作机制,关键是清晰界定高校党委、校长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我校创造性地探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的实现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3+X”制度体系,“1”即《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3”即《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上海中医药大学党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上海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X即是以学校章程为引领的规章制度体系。

1+3+X”制度体系明确了校党委和党委书记的工作职责,书记办公会及其议事规则,及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及议事规则;明确了以校长为首的行政管理系统的权力范围,具体界定党委和校长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党委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党委统一领导、校长独立负责”的权利边界,规范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通过科学合理的责任分工保证办学的有序并激发办学的活力。同时,党委提高“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能力,确保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党的教育方针,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行政职权,监督好重大决议的执行情况。党委纪委抓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主动权。

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完成学校章程建设,发挥章程在学校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以学校章程为准则,规范制度体系建设。用“负面清单”思路开展规章制度体系梳理工作。2014年开展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全面梳理校原有规章制度,形成《上海中医药大学规章制度手册2014版)》2015年再次梳理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基本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2018年进一步做好学校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形成《上海中医药大学规章制度体系(2017版)》。20184月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上海中医药大学党委系统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制度清单〉的通知》,明确责任要求,突出任务导向和制度保障,学校修订了三大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制度清单,印制了各部门规章制度汇编。2019年根据市教委的要求,我校制定了《上海中医药大学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试行)》,以此规范学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明确学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标准,保证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促进依法治校。

3.建立民主监督的制度保障,充分发挥民主管理作用

按照《上海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实施条例》要求,我校坚持以信息公开为手段,不断提升学校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坚持提高管理运行的透明度和法治化。以教代会为载体,构架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有效桥梁。教代会每年审议学校《行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增加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于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途径和要求、监督和保障都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完善了《上海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手册》,内容包括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信息公开网上专栏设置规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规范、信息内容概述编写规范、信息公开基本工作流程、主动公开工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信息公开目录等。同时,对照信息公开指标,对信息公开网站目录等进行增改,加强网上互动交流,进一步提升了网站功能,完善网站信息公开内容。在主动全面公开工作动态信息的基础上,还积极推进师生关注、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信息的公布,增强信息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二、存在问题及下年度工作重点

下年度我校将针对在依法治校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需要,以及上位法制的出台和修订情况,实施我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定,及时对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立改废”,并及时公布。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信息化管理。

2、以评促建,继续探索推进依法治校的有效途径。通过评估找准我校在依法治校创建中的不足,及时整改提升以评估为手段加强对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完善学校内部治理工作,不断创新推进依法治校的制度和机制

3推进普法与实践相结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强化校法务办公室的功能,进一步发挥在普法宣传、依法治理方面的作用。加大普法力度,加强依法治校教育活动,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并创新行之有效的法治教育实施途径和方式,推进教育普法工作新局面,形成学法用法、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