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本校车辆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车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2、紧急处置原则;

3、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二、车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体系

1、成立学校车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王拥军      

成员:吴志新  车荣华  孙鸿杰  周强峰

2、成立学校车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成员:冯  蛟  潘屹鸣  朱  斌

工作小组常设机构为上海中医药大学后勤保障处运输管理服务部

2、工作职责:主要是对各部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组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教委或车辆管理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三)应急响应过程和应急处理程序:

1、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学校行政人员、教师、职员等)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

2、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出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1、现场应急处置。在场人员(包括学校行政人员、教师、职员等)应首先检查人员受伤情况。如果有人员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2、应对指挥安排。应急领导小组酌情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后,应对处置。如需送医院救治,现场人员应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联系学校车辆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组织相应的救援力量。急救车到达后,现场处置人员应及时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并派出相关教职工和门诊老师随车参与救治。

3、信息通报和联系。根据受伤人员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并联系家属,必要时可安排车辆负责接送。

4、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发生的过程进行初步调查。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赶到后及时移交保护现场。

()联络、教育

1、应急预案启动后,学校车辆主管人员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等。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上级部门。属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相关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学校相关部门的领导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由学校宣传发言人按照相关要求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职能部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1、学校相关部门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及时探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如出现来访,学校有关部门应积极应对并做好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校行政办公室、工会领导分别协助处理伤亡学生和教职工的善后工作,并积极做好住院治疗师生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依法调解安抚,做到不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根据事态发展情况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3、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由学校相关部门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4、学校门房间加强检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事故调查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向教委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