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际学生管理,规范国际学生入学收费和退学退费工作程序,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外交部、公安部等部委关于《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1997年)》《关于调整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1998年)》《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2017年)》以及上海中医药大学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国际学生收费标准,结合我校国际学生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收费管理
(一)学费标准
学生类别 | 授课语言 | 收费标准(人民币) |
中医学专业本科(五年制) | 汉语 | 28,000 |
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五年制) | 汉语 | 28,000 |
中医学(针灸) 本科(五年制)(英文授课) | 英语 | 42,000 |
普通进修生 | 汉语 | 34,000 |
普通进修生 | 英语 | 51,000 |
(二)学费缴费时限
1、学费必须于开学后二周内全部交纳完毕。
2、特殊情况者,可向国际教育学院提出延缓缴费的书面申请。经院方同意后,最迟在一个月以内交纳全部学费,但须交纳收费总额5%的滞纳金。
3、若超过一个月未完成学费交纳手续,学院将发出书面催款通知单,拒不执行者作自动退学处理,且已交纳的学费不予退还。
(三)课程重修费标准
课程未通过者,第一次课程重修不收取课程重修费,第二次重修开始收取课程重修费。课程重修收费,每学分费用参照学费收费标准折算成每学分收费额交纳。
学生类别 | 授课 语言 | 学制 (年) | 学费 (人民币/年) | 总学分 | 重修费标准 (人民币/学分) |
中医学专业本科 | 汉语 | 5 | 28,000 | 299 | 450 |
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 | 汉语 | 5 | 28,000 | 280 | 500 |
中医学(针灸)本科 | 英语 | 5 | 42,000 | 280 | 750 |
在大班就读的国际学生根据入学当年学费收费标准、学制、毕业总学分折算成每学分收费额交纳。
(四)课程重修费缴费时限
1、课程重修费必须在重修课程开课的第一周内全部交纳完毕。
2、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重修费者,须向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部提出延缓缴费的书面申请。经国际学生部报请国际教育学院批
准同意后方可缓缴,但必须在重修课程开课后的第五周结束前交纳全部课程重修费。
3、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课程重修费交纳手续,欠费的重修课程将被选课系统自动退课。
4、超过交纳课程重修费规定时间,将不再接受该学期的课程重修费缴费。
(五)缴费时间与办理居留许可的关系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针对国际学生办理学习类居留许可,规定每次延长居留许可不得超过360天,且需要提前办理。居留许可延长的时限不超过所支付学费的对应时间。如国际学生需在每年9月开学前办理居留许可延长,须提前交纳下一学年的学费,凭收讫的缴费通知单方可取得办证申请函。如未能提前交纳下一学年的学费,则至多能延长居留许可到当年10月底。
二、退费管理
1、新学年开学1个月内退学者,退还全年学费的75%;已学习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退学者,退还全年学费的50%;已学习6个月以上、7个月之内者,退还全年学费的25%;已学习7个月以上者不再退还学费。
2、新生若体检不合格,可以保留学籍,不退还报名费和注册费。开学30天内,学费全额退还;超过30天,退还剩余月份学费。
三、附则
本办法由上海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解释。
2022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