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学、科研、管理秩序,维护学生和社会的稳定,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事故后,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学校行政部门(一般为学院、部、处、室)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学校。学校主要负责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和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调处工作,强化检查整改措施,要求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学校及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4)部门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深入第一线,掌控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理。在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和软件的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力。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学校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小组

  长:主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保卫处处长

  员:党委校长办公室、学工部、教师工作部、宣传部、信息化办公室、科技处、基建处、后勤保障处、财务处等及涉事人员所在单位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处置工作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各部门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事故及时向市教委及上级部门报告。

2、各部门处置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各部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由部门党政一把手及相关科室成员组成。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负责人担任。

部门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决策、组织、指挥部门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必要时,配合学校成立相应的事故工作组或调查组,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并将情况信息报告学校。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发生突发事故,必须做到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报告,不得延误。学校也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市教委及上级部门,最迟不超过3小时。上报信息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事故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学校发生事故后,在向市教委报告的同时,应向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公安部门报告。

2、上报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事故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事故发生学校及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的反应事态发展的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及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四、应急响应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在市教委和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按要求上报市教委和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发生后,在市教委和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市教委及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发生后,在学校领导下,各部门协同开展处置工作,保持信息畅通,随时掌握情况,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按要求上报市教委和有关部门。

五、事故级别划分及应急措施

1事故级别划分

1)特别重大事故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

2)重大事故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3)较大事故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

4)一般事故指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

2、应急措施 

学校所属各单位及部门,应根据具体生产工作情况,制定本单位及部门工作应急预案。

1)如发生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本着控制事态发展,积极抢救伤病人,努力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

2)认真做好善后工作,保持稳定的原则处理所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3)单位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稳定现场秩序。

4)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担负起保护师生员工的安全职责,尽力避免继发性事故。

六、后期处置

1、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立即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即对有关人员的安置、补偿、清理与处理等,并争取有较短时间内恢复部门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2、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事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突发事故发生的有关负责人和责任单位或部门,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3、根据突发事故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单位或部门应认真做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4、对突发事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5、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