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校内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校园秩序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为处理学校区域内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校内交通事故指在学校道路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如下:

1、轻微事故,指一次造成轻伤1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校内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原则

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原则。

四、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校内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工作小组,负责对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处置。小组成员如下:

  长:主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保卫处处长

  员:党委校长办公室、后勤保障处、资产管理处、科学技术处、财务处、学工部、教师工作部、宣传部、信息化办公室、发生交通事故单位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1、处置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重特大事故,统一对重特大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负责对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指导。

3)检查监督有关部门做好救援、消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2、保卫处(安全生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现场的应急救援协调工作。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理及其他强制措施。

4)密切注视事故控制情况,及时与领导小组和涉事人员所在部门保持联系,将所了解的情况向领导报告。

5)及时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6)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事故现场会议。

五、重特大交通事故救援及处置

1、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立即拨打120抢救伤员,拨打110报警,同时向保卫处和党委校长办公室报告。保卫处及保安人员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拉好警戒线。

3、保卫处应当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协助调查取证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校园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保卫处应当作好标识,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办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资料,待交警部门到场后进行处理。

5、相关部门或二级学院负责查明伤者的身份情况及通知其家属。

6、学生工作部、教师工作部等部门负责学生、教职工的思想、情绪稳定工作。

7、宣传部、信息化办公室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及疏导工作。

六、善后处理工作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2、保卫处协助辖区交警支(大)队对事故的处理工作。

3、事故造成伤亡人员涉及部门负责涉事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分析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向学校师生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