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招收博士生的选拔体系,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中医药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不断提高博士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中医药大学纳入上海市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文件要求,我校继续在2023年度招录的上海市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人员中实行“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品德优良,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等。
2.已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已纳入2023年上海市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
5.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通过(或≥425分);
②WSK(PETS 5)考试合格;
③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④TOEFL成绩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
⑤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GRE成绩325分以上;
⑥IELTS≥6.0;
⑦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或以上学位;
⑧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CI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英文)。(如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则须提交保证书确保本篇文章在本年度报考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中只用于本人一人,不可重复使用)。
6. 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中医药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中医药临床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中医专业学位博士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按二级学科进行招生,招生专业为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招生计划暂定17人,其中各专科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2023年上海市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各专科招录人数按比例分配。其他博士招生方式中未完成的计划将根据实际情况及各学科报考生源等情况进行统筹调整。
2.本次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招录的专业学位博士生在入校注册后3个月内,可选择临床相应学科在岗博士研究生指导老师,经双方同意后,确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老师(或指导小组);两次选择未确定导师者由主管部门协调指导老师。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者结合本人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网上报名及申请材料上交。
网报时间:2024年6月4日-6月7日14:00。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进入博士生网上报名板块,浏览网报须知后,注册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进行报名。网址如下:https://yjsy.shutcm.edu.cn/1145/list.htm
申请者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提交报考信息时,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和联系电话;录取通知书等将在2024年7月按申请者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寄送,故请慎重填写通讯地址。报名完成后系统生成PDF文件,用A4纸单面打印,并至相关部门签章。
申请者须将完整报名材料扫描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一次性完整发送至研招办邮箱,并将完整报名材料纸质版原件以快递方式(限顺丰快递)邮寄至研招办(邮箱和具体地址后详)。纸质版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成册,须在材料封面及侧脊上显著位置标注:“申请考核博士报考材料-报考学院-姓名”。装订要求:材料①、②单独装订,材料③-⑫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报名材料将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实者,终止申请程序)。
报名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寄送截止时间:2024年6月8日24:00。
逾期未发送者(按邮件发出时间为准)或未寄出者(按快递寄出时间为准)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3.具体报名材料:
①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报名表(博士网报系统报名完成后生成,共3页),第一页须本人签名,第三页“考生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需注明“同意报考定向培养”,并由相关部门盖章;未在报名表中明确写明报考类别或无单位盖章者均视为报考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②两份专家推荐书(两名专家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附件2);
③《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见附件1);
④考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及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仅需提供电子版);
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陆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办理);
⑥硕士阶段成绩(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⑦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等,须含成绩单报告编号);
⑧硕士学位论文;
⑨已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代表性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⑩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报考者本人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证明材料;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交流做大会报告/分会报告的证明材料等;
⑪身体健康情况申报表(附件4);
⑫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附件5)。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3.报名费:250元。缴费时间及方式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博士报名缴费通知。审核不通过者报名费概不退还。
四、考核与录取
1.申请材料审核
研究生院汇总报名材料,对申请者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者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及申请人的学习情况、英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综合评判确定是否同意考生参加本次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审核环节以考生发送的报名材料电子版为准。资格审核通过者通知考生参加考核;资格审核不通过者,终止申请程序。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实施差额考核。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2.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临床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及其综合素质等。
3.考核时间、方式及拟录取
原则上采用线下现场综合考核方式。具体时间及计划安排待进一步通知。
考核应按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遴选。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须在考核后提交《上海中医药大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请在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报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4.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纳入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五、监督保障机制
1.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校纪委、研究生院将全程监督“申请-考核”制实施工作。
六、学费、奖助学金政策
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七、其他
1.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录的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与上海市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具体研究生培养方案参考我校相关规定。
2.联系方式。招生期间我院将有关通知发布在研究生院招生工作网页,请考生及时登陆浏览招生信息。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02室
邮箱:shutcmyjszsb@163.com
电话(传真):021-51322530。(咨询时间:招生期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址:http://yjsy.shutcm.edu.cn/
八、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1-51322410。(招生期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