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2022-01-03浏览量:331

根据《上海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上教委办〔20219号)及《本市高校及中职校秋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及相关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提示(25)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流程,强化校园应急处置能力,结合学校实际,在送医就诊、教学活动、信息送报、健康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 新冠肺炎疫情及相关情况分类处置基本要求

(一)发热病例处置

1、非聚集性发热病例

师生员工在校期间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引导至就近的临时隔离等候区域(蔡伦路1200号、华佗路280弄生活园区门口),并联系校门诊部医师至该等候区,采用“腋下水银温度计”进行第二次测量,经复测体温确定发热(≥37.3℃)时,医师进行流行病学询问及信息登记,按照疫情防控处置流程安排至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

2、聚集性发热病例

出现聚集性发热病例(指在班级、宿舍等小范围内1天内有3例及以上或连续3天内有6例及以上发热病例),学校须及时安排其就医。发热病例由医疗机构按照规范流程排查诊治。

在发热病例排除新冠肺炎前,相关学生要进行校内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家在本市的学生返家时建议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

学校对聚集性发热病例的相关学生可启动线上教育,学校同步做好学业辅导及心理关爱工作。学校对发热病例应进行完成闭环管理。

加强全校师生健康巡查,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掌握学生健康情况,有异常及时汇报。学校集体活动时建议相关师生佩戴口罩。

3、发热病例的信息报送

做好发热患者信息同步上报工作、跟进报送其就医、诊疗进展,完成发热病例的闭环管理。与指定医疗机构保持联系,如发现确诊病例,立即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报送张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区疾控,并在所在地疾控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开展消毒、隔离,必要时配合流行病学调查。

(二)新冠肺炎相关病例的处置

出现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做好信息上报工作,配合所在地疾控机构落实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治疗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落实一般接触者的排查、隔离、处置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根据排查结果,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等人员的分类隔离管理。及时将病例信息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并跟进报送病例就医、诊疗进展及健康状况。按照疾控机构要求,确定封闭区域,配合疾控机构做好学校的终末消毒等工作。

同步制定舆情管理口径,进行信息告知与引导,做到相关师生的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等“五个到位”。新冠肺炎相关病例在康复后须按要求进行健康观察,经学校同意方可返校。

1.新冠肺炎疑似病例

当有学生被诊断为疑似病例,学校立即将疑似病例相关信息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并跟进其就医、诊疗进展及健康状况。配合所在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排查、人员管理及校园消杀工作。

学校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疑似病例相关学生启动线上教育并进行隔离观察(在校生由学校安排相对隔离的宿舍或校外集中健康观察点进行临时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期间若有发热症状等情况,及时上报信息,并尽快安排相关学生就医。

加强校园防控要求,严格执行师生进出校门管理措施,校园公共区域严格限流。提醒师生减小活动范围,活动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掌握学生健康情况。

经疾控机构排除相关新冠肺炎风险后,学校解除相关学生的隔离观察并恢复线下授课。

2.单个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有师生被诊断为确诊病例,学校应立即配合所在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及时将病例信息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并跟进报送病例就医、诊疗进展及健康状况。按照疾控机构要求,确定封闭区域,配合疾控机构做好学校的终末消毒等工作。

学校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确诊病例相关学生启动线上教育并进行隔离观察(在校生由学校安排相对隔离的宿舍或校外集中健康观察点进行临时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期间若有发热症状等情况,学校要及时上报信息。学校后续根据排查结果,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等人员的分类隔离管理。

学校严格执行校门管理要求,宿舍进行封闭式管理,食堂启动套餐供应。学校封闭区域外的公共场所严格限流,留校学生减小校内活动范围,严格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全体师生员工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学校对留校学生加强健康巡检,工作人员做好防护。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掌握学生健康情况,若出现学生发热等情况,学校要及时上报信息,并尽快安排相关学生就医,并及时跟进做好闭环管理。

学校经过疾控机构评估后方可恢复线下教育教学。

3.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

学校出现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指14天内在小范围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如一个寝室、一个班级、一个楼栋等,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的可能性),应立即配合所在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的排查、管理,配合做好确诊病例和密切接触者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等工作。配合疾控机构落实终末消毒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学校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确诊病例相关学生启动线上教育并进行隔离观察(在校生由学校安排相对隔离的宿舍或校外集中健康观察点进行临时隔离观察)。原则上该校区启动线上教学。学校该校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学校暂停校外社会实践及见(实)习等活动。严格进行留校人员管理。师生减少校内活动范围,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全体师生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学校对留校学生加强健康巡检,工作人员做好防护。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掌握学生健康情况,若出现师生发热等情况,学校及时上报信息,并尽快安排相关师生就医,并及时跟进做好闭环管理。

学校经疾控机构评估后方可分批恢复线下教学及线下集体活动。

返校教职员工出现相关情况,参照学生处置要求进行相关处理。

二、区域风险等级下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学校认真做好所在区域风险等级调整的疫情防控工作准备,特别是所在区域如从低风险调至中、高风险,校园防控要求要相应调整。

(一)低风险区域

当该行政区域为低风险区,则区域内学校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进行校园疫情防控管理。学校进行健康巡检和发热情况报告,做好发热处置、健康宣教及校园环境卫生等工作。学校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二)中风险区域

当该行政区域出现疫情,并被确定为中风险地区,则区域内学校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开展相关工作。

学校严格执行进出校园管理要求。宿舍进行封闭式管理。学校食堂应启动套餐供应。

有序组织校园内学生日常活动,在沪有居所的学生可申请居家健康管理。学校启动线上教育教学,期间做好舆情应对、家校沟通及师生心理支持与辅导。

学校对留校学生加强健康巡检,工作人员做好防护。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掌握学生健康情况,若出现师生发热等情况,要及时上报信息,并及时跟进做好闭环管理。

相关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本市政策及疾控机构专业意见具体调整落实。

(三)高风险区域

当该行政区域被确定为高风险地区,则区域内学校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开展相关工作。

校园实施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校门人员排查和管理要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宿舍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测体温,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原则上在校师生须佩戴口罩。公共场所严格限流,学生不聚集、不窜门,做到安全社交距离。学校食堂应以套餐形式错时供餐。学校暂停校外社会实践及见(实)习等活动。

经疾控机构指导排查,适时安排家在本市的学生返家开展健康管理。学校启动线上教育教学,暂停线下学生聚集性活动。线上教育教学期间做好家校沟通及师生心理支持与辅导。

学校要加强对留校学生健康巡检,工作人员做好防护。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掌握学生健康情况,若出现师生发热等情况,要及时上报信息,并尽快安排相关师生就医,并及时跟进做好闭环管理。

相关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及市、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和细化。

三、落实隔离观察场所

按照防疫要求落实隔离观察场所,确保场地、人员、物资等配备到位。

(一)临时隔离等候区域

在蔡伦路1200号校门口、华佗路280弄张江学生生活园区门口设置临时隔离等候区域,用于发热或疑似人员防控处置前临时隔离等候,由专人管理,并配备必要防护物资,及时消毒。

(二)集中隔离观察场所

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统筹利用校内宾馆(城家公寓、诗璨酒店)及34号(独立卫浴)公寓资源,按照防疫要求设置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并储备足量的口罩、隔离衣、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必备品,全面做好吃、住、用、学等保障工作。

四、有效落实消毒防杀

(一)校园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

1、人体接触较多的桌椅、门把手、水龙头、卫生洁具等物体表面: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1530分钟, 再用清水洗净。

2、大面积的地面和墙面: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由内向外进行喷雾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消毒时要做好适当的个人防护,可以佩戴乳胶或者丁腈材质的手套、防水围裙(也可穿有袖雨衣代替)、佩戴口罩等,有条件的还可以考虑佩戴护目镜,以减少不必要的接触。避免消毒剂伤害人体,消毒完成后要洗手,并用清水擦去消毒剂残留。

(二)集中观察隔离区消毒

门把手、楼梯扶手、地面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1530分钟, 再用清水洗净。

(三)新冠肺炎确诊、疑似、密切接触者的终末消毒

由区疾控安排专业消毒人员进行消毒。

五、完善联防联控联动机制

在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下,学校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校门诊部应充分发挥联系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纽带作用,形成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

我校目前共3个校区(张江校区、零陵路校区、惠南校区),除住宿各临床医学院宿舍的实习生由所在临床医学院负责与所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地、疾控机构对接联动外,其余师生由校门诊部负责对接。明确学校、属地卫生主管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定点医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力量支持。

   附件:应急情况处理流程图.pdf                                           

                                                      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