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工作的重要场所,加强和提升学生住宿管理是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必然趋势和要求。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为了维护我校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文明、和谐、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宿舍住宿的学生。第二章宿舍入住、退宿管理第三条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需在学生工作部门统一安排后方可入住,携带相关凭证(新生持录取通知书等)至所安排楼栋由宿舍管理员为其办理入住手续。第四条宿舍内的房间、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有本校学籍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无本校学籍的学生根据学校现有床位情况下酌情安排,管理由所在学院和申请职能部门负责:(一)国际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国际教育学院同意,学校在现有床位数量情况下酌情安排。(二)联合培养研究生须由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所在学院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后,学校在现有床位数量情况下酌情安排。(三)交流生、交换生、委培学生等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名单,学校在现有床位数量情况下酌情安排。(四)计划外学生由学院提供名单,学校在